比較法——切題切題!
在段落展開方法中,一個比較常用的方法就是比較法。這是因為托福寫作中很多題目直接就是提出一個二選一的問題。這個方法看似最直接地解決了學生的問題,卻也是最容易出問題的一個展開方法。
問題一,“都重要”。題目通常會問,which is more important? Which do you prefer? 之類的問題。對于這類問題如果你回答 Both are important. I like both. 云云,其實本質上并沒有解決題目提出的問題。人家知道都重要,所以才問你哪個更重要一些。之所以我們會不假思索的給出這種答案,其根本原因源自我們中國內斂的表示方式。例如朋友和你去逛商場,問你兩件衣服他都想買,你覺得哪個好看。很多時候我們的回答是都好看。其原因無非有三:一,真的都想買,都好看。二,你也不知道哪個好看,不好薄他面子,隨便說一下推卸責任。三,你不關心哪個好看,敷衍一下。我們會依次來分析,在寫作中,三種心態都無法成文,不夠切題。
第一條,且不說both important和equally important的區別,若真的是兩個事情一樣好,你如何證明?都重要就同等重要了么?缺一不可就同等重要了么?不可替代就同等重要了么?因為同等重要是個量化的概念,對抽象的事物我們很難完美的證明。
第二條,我也比不出來。大多數我們說both important的時候,都是這種情況。究其原因是,我們自己搞不清楚什么important,什么叫好看。為了解決這個問題,我們提出了definition破題方法,即開始討論前先定義要討論的對象。例如,我覺得好看的衣服質感一定要好。依此標準,A立刻被淘汰,B還可以考慮云云。至于為什么質感重要,你不用做出說明。因為第一通常這種論斷符合常理。第二這只是體現了你的一種喜好。質感對于你很重要,所以你特別有要求。這并非難以理解。而這樣做的好處就是,以下內容有的放矢,足夠權威。而且,比較變得容易了很多,你只要注重某一些方面就好。所謂一夫當關萬夫莫開。以不變應萬變都是這個道理。
第三條,我不想比。這是主觀上的消極,思維上的懶惰。首先必須克服。但考慮到克服這種思維有時候也很困難,我們依舊可以用一些技術含量比較高的手段來回避思維的必要性。例如第二條中的預先制定目標,以后你看到衣服就按這三條來評價了。想必這點大多數人都可以做到。
總言之。在比較兩個選項的過程中,稍有不慎就會導致結果不足夠切題。這個問題在接下來的日子里值得繼續研究總結,詳細的評論和報告也會屆時完工。
(來源:新東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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