圖①:河南魯山縣人民法院法律服務走進群眾。資料照片
圖②:最高人民法院舉行公眾開放日活動。本報記者 白龍攝
圖③:江西東鄉縣檢察院建立看守所監控系統確保在押人員權益。何江華攝
圖④:浙江臺州邊防民警推行規范用語。陜策攝
圖⑤:云南大姚縣石羊鎮中心法庭的法官下鄉開庭。本報記者 徐元鋒攝
圖⑥:四川廣安市首家鄉鎮派駐檢察室掛牌成立。邱海鷹 廖小兵攝影報道
視覺統籌:宋嵩
(一)
事斷于法,國之大道。
司法制度,是一個國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,是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保障。
“法者,平之如水”。在中華法系的悠久傳統中,司法即公平的理念,一以貫之。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,我國司法制度建設邁進新紀元。通過憲法、人民法院組織法、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等法律,我國確立了合議制度、辯護制度、公開審判制度、人民陪審員制度、人民調解制度等在內的基本司法體系。中國司法在歷史的新領地,播下法制的種子。
“文革”十年浩劫,我國的司法制度一度遭到嚴重破壞,同時也讓人們意識到,在建設現代化的過程中,完善的法律體系和司法制度,須臾不容缺席。
(二)
云開霧散,百廢待興。
改革開放后,發展社會主義民主、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基本方針得以確立。黨的十五大正式提出“依法治國”基本方略,中國司法制度建設進入快車道。
法律是時代精神之子,司法亦如是。改革開放以來,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,人民群眾的法治意識顯著增強,司法環境發生著復雜而深刻的變化。解答時代問題,回應時代挑戰,是擺在中國司法制度面前的一道必答題。司法體制改革,刻不容緩。
2002年,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“推進司法體制改革”;2004年,中央統一規劃部署和組織實施的第一輪司法體制改革啟動,我國司法改革走向整體統籌、有序推進的階段;2008年,第二輪司法體制改革啟動,改革進入重點深化、系統推進的新階段。目前,第二輪司法體制改革任務已基本完成。
回首峰巒入莽蒼。十年來,司法體制改革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同步推進。本著維護公平正義的目標,司法體制改革從民眾司法需求出發,以維護人民利益為根本,以促進社會和諧為主線,以加強權力監督制約為重點,成效卓然。
(三)
周道如砥,其直如矢。
十年來的司法體制改革和實踐告訴我們:只有堅持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方向,才能從根本上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,公平正義才能普照在每一位公民身上。
法諺有云:正義不僅應當得到實現,而且應以人們能夠看得見的方式加以實現。公平正義應當落實在每一起案件的辦理過程,體現到每一個司法行為之中。然而,由于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、司法人員能力素質存在差異、地方保護主義尚未根除等原因,不斷完善司法制度的頂層設計,使公平正義得以整體推進,顯得尤為重要。
在這一過程中,黨的事業至上、人民利益至上、憲法法律至上的基本要求,確保了司法體制改革始終沿著正確的方向前進。“三個至上”相輔相成、不可割裂,確保了黨的事業、人民利益和憲法法律的有機統一。只有通過堅持黨的領導的司法機關,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訴求才得以在憲法法律的框架下實現;同時,黨的事業只有從人民利益出發,并在憲法法律的框架內從事活動,才能基業長青。
十年來,我國司法機關抓住影響司法公正、制約司法能力的關鍵環節,從優化司法職權配置、落實寬嚴相濟刑事政策、加強司法隊伍建設、加強司法經費保障等方面推進改革,給人民群眾帶來看得見的正義,給我國司法制度繼續沿著正確的方向前進帶來堅定信心。